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0日上午10:30召
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6日-10日期间股票
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水务集团)以其持有的357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即方案
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2.8股股份。
    水务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法定减持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
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公告期间可不停止出售
股份。
    2、关于特别减持承诺
    法定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流通权的公司股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3、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水务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
成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起的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
司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3月
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28日至4月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
: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
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
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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