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2月27日刊登公告以来,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根据双方协
商的结果,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
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非流通
股股份按照1:0.6608的比例单向缩股,即每10股非流通股缩为6.608股,其中,
金钧有限公司应该缩减的部分由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缩减。 该方案
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付3.5股股份。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3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s://www.sse.
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3月9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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