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轮胎A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2月27日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协助公
司非流通股股东贵阳国资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根
据沟通的结果,贵阳国资公司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以
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现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4,327,065股为基数,公司唯一非流通股
股东贵阳国资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流通股股东安排每10股送3.6股的对价,以获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的调整
    现调整承诺为:"本公司自持有的黔轮胎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36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黔轮胎股份。自上述期限届
满后24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黔轮胎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出售时黔轮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每股净资产值的1.5倍(若此间有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及其它股份数量变动情况,出售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黔轮胎公司账户归该公
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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