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昨天宣布,因明星电力(行情 - 留言)(600101)在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等事项中均未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故对该公司及相关高管予以谴责。
据上证所称,2005年,香港力亿公司、天津杰超进出口贸易公司累计占用明星电力国际贸易货款,折合人民币1.43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伦集团为其欠款提供担保,上述欠款至今未能按期归还。
200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公司以等额定期存款,为关联方深圳市升达实业公司等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58亿元,质押担保到期后,因深圳市升达实业公司等出票人未按期承兑,上述质押资金已被银行作为承兑汇票质押金予以扣除。
同年,明星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公司等累计1.11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已被贷款银行华夏银行(行情 - 留言)广州分行起诉。
上证所表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前董事长周益明、前董事赖学军、王峰、赵丽萍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上证所决定对公司和前董事长周益明、前董事赖学军、王峰、赵丽萍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惩戒,上证所将抄报四川省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