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及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股抵债方案可正式实施,按照确定的24
,747,468股以股抵债股数,江门市资产管理局持有公司股份数将由88,747,468
股变更为64,000,000股。
    (二)流通股股东(含高管股)每10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
9.7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6股的对价。
    (三)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四)以股抵债及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
日:2006年3月10日。
    (五)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账日:2006年3月13日。
    (六)2006年3月1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七)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13日。
    (八)公司股票"广东甘化"将于2006年3月13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
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广东甘化"变
更为"G 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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