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终于公开露脸。《意见稿》规定,各行业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必须承担回收包装物的责任。
昨天,记者在浏览中国饮料协会网站时发现,《意见稿》已经公布在该协会的网站上开始公开征求行业的意见。 《意见稿》明确,“包装物销售企业有责任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量,并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同时,包装物生产企业有责任对回收的包装物进行利用。
根据《意见稿》,像方便面、罐头等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得承担回收塑料袋、玻璃罐等包装物。
为了减少浪费,《意见稿》还规定,企业应在保证安全、卫生和消费使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量和体积,包装物的成本一般不得超过产品成本的25%,产品与包装物之间的空隙一般不能大于包装体积的35%。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包装大国,其中纸包装制品年产量已超过1400万吨,塑料、金属和玻璃等包装制品占世界第四位。但与此同时,我国包装方面的浪费也比较严重。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每年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中,除纸箱、啤酒瓶和塑料周转箱回收情况稍好外,其他包装的回收率都相当低,整个包装产品的回收率还不到总产量的20%。
【记者追问】
费用增加 企业如何出招
昨日记者就《意见稿》采访了一些知名的食品企业,对方均表示虽然尚未见到该文件,但普遍认为回收包装有利于环保、节约,企业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如果在销售产品时,同时回收产品包装的话,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费用支出。”这是国内某知名乳品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第一反应。
“不过,这也没准儿会成为公司提高市场份额的机会。”紧接着,对方的语调变得轻松起来,“公司可以采取一些小小的营销策略,比如在回收包装时向消费者赠送一些小礼品的话,产品的销量很可能会借这个机会有所提升。”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