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各方全力备战融资融券业务之际,有业内人士指出,现存的股票一级持有制度制约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来自权威人士的消息称,监管部门已意识到该问题并就解决办法在业内小范围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围绕不改变托管制度和改变托管制度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解决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现存的一级持有制度(或称一级托管制度),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将证券登记在客户的账户名下的,会令券商在开展融资业务的过程中,无法对抗第三方。一位权威人士透露,目前,证监会对解决一级托管制度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制约已初步形成了两种解决意见。一种解决意见是,不改变现有的托管制度,而是以名义冻结的方式,将客户的证券或资金抵押给券商。由于名义冻结没有实质性法律效力,需要再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解释,肯定这种冻结的发生。另一种意见是,对现有的证券登记托管制度做出改变。将客户用于融资融券的证券以二级托管制度托管,而正常交易的证券仍然按照一级托管制度托管。记者了解到,为数不少的业内人士认为,出于对券商风险防范能力的考虑,短期内仍不宜改变证券托管制度,暂时采用名义冻结的方式获得较多认同。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