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去年的总金额
进一步划分 (万元)
公司本部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3,200万元 总计
购买燃料和动力 水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2,000万元 不超过21,000万元 15,556
电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5,000万元
氢气 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800万元
仪表空气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50万元 总计 3,859
接受劳务 运输费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5,000万元 不超过5,150 万元
修理劳务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原材料 编织袋内片 合江县天宝实业公司 不超过1,600万元 总计 7,843
蒸汽 泸州热电有限公司 不 超过5,000万元 不超过8,000万元
内袋、成品袋加工 川天化劳服司 不超过1,400万元
销售产品或商品 脱盐水 泸州热电有限公司 泸州热电有限公司 不超过150万元 总计不超过150 万元 120
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费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300万元 总计 5,959
皮摆费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400万元 不超过6,210 万元
仓储费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400万元
皮摆费 泸州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400万元
运输服务费 泸州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500万元
仓储费 泸州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210万元
销售产 甲醇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32,825万元 总计
品或商品 二甲醚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9,487万元 不超过52,312 万元
四川泸天化恒大动力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购买燃料和动力 天然气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600万元 总计 769
水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250万元 不超过850 万元
销售产品或商品 蒸汽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140万元 总计 1746
自发电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700万元 不超过1,840 万元
    注: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九禾农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泸天化恒大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地点 关联关系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任晓善 33,479.64 化学原料、产品制造与销售等 四川省泸州市 控股股东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刘鸿生 32,500 化学原料、产品制造与销售等 四川省泸州市 联营企业
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沙大发 13,746 化学原料、产品制造与销售等 泸州市安富镇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合江县天宝实业公司 何开贵 600 编织袋生产、建筑安装 四川合江县榕山镇 天华公司代管
川天化劳服司 王志宏 150 编织袋生产销售 四川合江县榕山镇 天华公司代管
泸州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飞林 2,000 运输、餐饮等 四川合江县榕山镇 天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履约能力:上述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形。
    3、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关联交易双方 交易总金额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20,350万元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5,000万元
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800万元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热电有限公司 不超过5,150万元
合江县天宝实业公司 不超过1,600万元
川天化劳服司 不超过1,400万元
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3,100万元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52,312万元
泸州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3,110万元
四川泸天化恒大动力有限公司 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140万元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1,55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由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优质资产剥离后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未将水、电、修理、运输、加工等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但这些业务又是公司持续性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必不可缺的,因此这部分关联交易的进行对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恒大动力有限公司与其关联方的交易具有相同性质。
    本公司的子公司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将承销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甲醇及二甲醚等化工产品。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并将持续进行,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并且各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对外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任晓善、赵祖来、聂长海、刘鸿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