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3月8日下午在苏州o相城春申湖度假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二○○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二○○五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是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