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3月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江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格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黄胜蓝先生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年实现利润总额97,282,807.42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4,155,249.84元,实现净利润83,127,557.5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12,755.7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8,312,755.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4,975,729.53元,减去本年度派发2004年度现金红利31,000,000.00元以及根据财政部规定在未分配利润中支出的退休职工住房一次性补贴82,922.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394,853.59元。
    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股改时公司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在2005年至2009年度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2005年公司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31,000万股为基数,以现金分红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005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66,419,124.06元,按50%的分红比例,可分配红利为33,210,300.00元,为此,公司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该所200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38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06-0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