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被拒美国门外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反倾销及337调查法律援助中心”继美国强化木地板337调查案、美国盘条反倾销案、欧盟皮鞋反倾销案等之后,又一次推出大规模行业维权活动。
“如果侵权成立,中国墨盒产业将受到极其严重的影响,出口美国的大门将被关闭。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反倾销及337调查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援助中心”)获悉,2006年2月17日,美国爱普生公司及其日本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24家美国及国外企业对美出口和在美销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其9项关于喷墨打印机墨盒的专利,要求对其启动337调查。“如果说反倾销是打压中国出口产品的常规武器,那么337调查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涉案企业中粤企业占多数
据“援助中心”负责人蔡小敏律师介绍,此次爱普生是针对中国、德国、韩国的24家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墨盒产品递交的申诉状,其中包括香港企业在内的20家中国出口企业,而广东企业又占了大多数。初步统计,全国墨盒生产企业大概有几百家,产量占全球总量的六成左右,其中70%-80%出口到以美国为主的一些国家。“可想而知,如果侵权成立,对中国墨盒企业的打击应该说是致命的。”
近几年,美国对我国的337调查直线增长:2002年立案17起,对我国5起,占29%;2003年立案18起,对我国8起,占44%;2004年立案26起,对我国11起,占42%;2005年立案16起,对我国7起,占44%。目前中国已成为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而广东作为出口大省,近年来更是频遭美国“337调查”。理论上讲,337调查针对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可分为一般性不公平贸易行为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337调查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包括进口到美国的货物侵犯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等。但由于国内企业对337条款还不是很了解,在遭遇337程序调查时,往往采取回避的方式,不应诉或消极应诉,最后不仅自己的产品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而且整个行业的同类产品都被美国拒之门外,成为制约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
据此,为了加大对反倾销及美国337调查的研究,更好地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于2005年5月正式成立了“援助中心”,为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所遇到的反倾销及337调查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并与权威机构建立了“反倾销及337调查预警跟踪系统”,对正在进行和将要立案的反倾销及337案件进行系统地分析,向可能涉及调查的企业发出预警。“这次我们也是通过预警系统获悉这一信息的。”
“紧急协调会”出谋划策
依据美国337调查程序的规定,ITC将于收到申诉状之日起30天内正式立案,同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ITC一旦认定涉案产品存在侵权行为并发布“普遍排除令”,今后中国企业所有的涉案产品都将永远被禁止销往美国市场。据蔡小敏介绍,如果裁决成立,ITC有权要求美国海关通过以下措施实施贸易救济:第一种是排除令,包括有限排除令(即只禁止被告企业产品进口)和普遍排除令(确认原告对产品的专有权利,禁止任何一方的产品报关进口)。第二种是停止销售令(禁止所有美国公司分销、销售已经进入仓库的被裁定侵权的产品)。而针对此次中国墨盒企业的337调查,爱普生公司申请要求如果侵权成立则发布“普遍排除令”,“属于比较严重的”。
“由于337调查程序极为庞杂,涉及的内容在技术上非常专业,且程序要求和实体要求都极为严格,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原告提出的问题之多、材料要求数量之大以及被告答复这些问题与要求的期限之短,都是一般民事诉讼中所罕见的,企业单独应对将会十分困难。”因此,广东联合商会及“援助中心”在上周五组织召开了“应对美国墨盒337调查紧急协调会”。会议邀请了中外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和应对337调查的知名律师,来介绍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和美国337调查的最新动态,并结合以往我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的经验为企业讲解应对策略和技巧,同时现场解答相关企业关于此次墨盒产品337调查案的相关问题。
另外,此次337调查中,美国爱普生同时向美国俄勒冈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司法裁决的结果可能导致出口企业有美国的财产遭到司法查封、扣押和冻结。
“事已关己,还高高挂起”?
“但在协调会现场,我们明显感觉到一些企业所提问题较为肤浅,对337调查程序知之不多。”蔡小敏不无遗憾地向记者表示。“企业首先是要积极应诉,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但有些企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避过这一劫,还有些企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坐等分享别人的胜利成果。”
据记者了解,除电池案等个别案件中国企业取得337调查的胜诉,更多的案例是以国内企业或付出巨额调解费用、或彻底败诉,其产品被永远拦在美国大门之外而告终。而国内企业败诉的首要原因是不应诉,许多企业因惧怕高额律师费用和调查费用或自认侵权而放弃应诉。
去年5月,在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举办的“美国反倾销暨337调查”专题报告会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前任主席、现任副主席奥昆女士表示,美国的一些企业存在过度利用337调查的行为。针对企业“短时间内无法快速反应、大多不主动应诉的情况,一些美国企业频繁使用起诉手续最为简单、又可一箭多雕的337调查。”
337调查的诉讼费用昂贵,一般需要200万-300万美元,“这也是很多企业放弃应诉的原因。而且在输赢无把握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会犹豫。但如果企业抱团应诉,不仅可以分担费用,而且更有利于搜集证据。”“昂贵的诉讼成本未必是不可避免的。”蔡小敏分析说,在应诉成本上应做好研究,而不是一味迷信国外大律师事务所,关键要看具体操办的律师是否有胜诉的经验。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此次337调查已引起部分涉案企业的重视。据悉,随着337调查案例的增多,“援助中心”举办的“美国反倾销暨关税法337程序报告会”,为出口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全面了解美国反倾销及337调查的有关程序,提高企业规避及应对能力提供指导。
胜诉并非难于上青天
“日本、韩国在工业起步阶段都有过类似痛苦的经验与转折过程,现在只不过这种痛苦已转移到中国。”蔡小敏解释说,“这也并不可怕,337调查虽然来势汹汹,但与超级301或特殊301调查不同,它毕竟不是一种贸易报复手段,其包含一定的程序与机制来保护被告的合法利益。事实上,只要应诉,337程序中的原告就必须克服一系列的障碍才能胜诉,而且还有过很多因被告应诉并坚持了一段时间,原告知难而退,或同意条件不太苛刻的庭外和解方案的实例。”
“正式立案后,给被申诉人答辩的时间只有20天,程序复杂,时间紧迫。”蔡小敏解释说,企业应该积极行动起来,请专业人员及有经验的一些律师、专家等帮助企业去核查爱普生所列的9项专利是否成立及自己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专利是否成立及是否构成侵权是能否胜诉的关键点。
面对此次337调查,他提醒中国企业首先要打破诉讼费用是一种浪费的陈旧观念。在当今的全球经济中,贸易战争就是没有硝烟的战争。“商战即法战”,尤其是在欧美国家中,企业间的较量至少一半是在法庭上定胜负的。因此,美国大中型企业都由首席律师担任第一副总裁,每年都有固定的诉讼预算,并由高素质律师组成庞大的法律部。虽然中国企业并不能接受这样的“法律帝国”与诉讼社会,但从进入美国市场的角度来说,只能遵循美国的游戏规则,要想生存,只有适应环境的变化,学习掌握新的游戏规则。“在这一转变上,日本、韩国都有痛苦的经验与转折过程,但学会了新的规则,就能在美国市场上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凭中国人的才智,只要国内企业下决心,政府、行业协会积极支持,日本、韩国能做到的,中国也一定能做到。”
另外,他提醒说,目前行业协会在类似国际贸易纠纷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掌握着行业的各种动态,能从全行业的高度进行协调,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呼声,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在应诉过程中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
链接:337调查
美国1930年关税法案中的337条款是美国贸易法的一条独特的条款,法律依据为《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该条款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于进口贸易领域内的不公平行为拥有广泛的调查权。根据该条款,ITC有权针对有关产品进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公平行为”和“不正当手段”进行调查,禁止这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337条款已经跨越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均可能被追诉,甚至包括非出口行为。
337条款是目前国际上最具变通性和杀伤力的贸易保护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世界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中国企业必须学习和掌握国际通行的规则,尊重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切忌模仿他人,以免发生贸易纠纷。同时,在行业中建立有效的专利预警机制,当企业遭受指控时,可以积极应对,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