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已经关注到近期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欺诈案,并称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财务损失。
周小川表示,案件对中行上市是否构成影响还很难说,要看案件对整体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他认为,中国银行规模巨大,过去许多工作并未做好,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因此基层发生了一些案件。
"如果银行对于内控没有把握,就需要多做一些功课。"周小川表示,大型商业银行要采取针对各种风险进行足额拨备的政策,由外部会计师监督,这些都要做到合乎国际标准。"如果中国银行能够承受就必须承担这些损失。"
"现在的问题是,银行内部要发展一个系统,从管理上和内部控制上,减少将来基层发生这种案件的概率和造成损失的比例。"周小川强调。
此外,周小川还表示,股票质押贷款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新的证券法已经放开,下一步推进应该没有什么障碍。"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