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2亿元,公司持有20%的权益)于2006年3月7日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将
持续地将存款存于华能财务并使用其提供的票据贴现服务。 华能财务将按照正
常商业条款以及不差于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向公司提供存款利息
和贴现票据。2005年度公司在华能财务的存款金额最高额约为人民币17.68亿元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华能财务在2005年度为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金额约为
人民币2.98亿元。公司董事会预计,在2006至2008年度,公司在华能财务的日
最高存款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公司每一年度在华能财务的累计票据贴现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该协议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并自该日起有效期三
年。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并取得独立股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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