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
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付股票
2.3股。 执行对价安排股票总额为1173万股。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公司大
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特别承诺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的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满后,第13-36个月
集团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份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第37-48个月内如通过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出售后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合计不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2、同意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
东及股权权属存在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
,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3日
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4月4日至17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
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
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7日下午1: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
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
13日、14日、1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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