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三月十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舒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张顺利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顺利女士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5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列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通过一年来的监督认为: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严格按照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均按规定用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项目收益情况基本符合计划进度。
    3、本年度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都是关联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正常进行的商业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5、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报告客观公正。
    2006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已的职责,维护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