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代表赵启三严厉抨击了“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做法。他说,以不给职工增加工资、压低工资甚至拖欠工资为代价换取所谓“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是十分危险的,企业要实现长期稳定和谐发展,就必须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让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全国人大代表、金丝猴集团董事长赵启三说,近年来,尽管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在整体上有较大的提高,但从结构上看,国有垄断行业及经营者的收入水平高、增长幅度大,而相当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包括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工资多年没有增长,导致低收入人群数量继续扩大。赵启三代表分析指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关键的还是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和机制不够完善。比如,有不少地方、不少企业就认为“涨工资会赶走山姆大叔”,使资本转移到劳动力更廉价的地区,因此拼命压低职工工资,形成了“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畸形现象。
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不仅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也是造成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和消费不足的重要根源,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事实上,“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做法已经从某种程度上开始困扰一些地方的发展。比如一些地方出现的“民工荒”现象,劳动争议增多等等。对此,赵启三代表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大对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力度,充分发挥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作用,确保企业职工尤其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能够随经济发展得到提高。
赵启三代表高兴地说,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努力增加城市居民收入。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各地都要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偏低的问题,建立并完善防止工资拖欠的法规和机制。”温总理的报告指出了当前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措施,各地要认真按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彻底打破“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怪圈,实现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企业效益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步增长。(王娇萍 赵福中)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