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 年3月1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06 年3 月9 日上午10 时在公司接待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董事于天忱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张贵玉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墨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0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0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公告);
    三、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 年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632,216,696.89 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提取10%法定公积金63,221,669.69 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1,610,834.84 元。本年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及扣减上年度实际分配的股利后,2005 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310,184,192.36 元,加2004 年度未分配利润1,875,830,483.38 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86,014,775.74 元。
    2005 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1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 本次共拟分配普通股股利227,200,000.00 元, 剩余1,958,814,775.74 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转到下年度。
    五、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06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为2005 年度B 股审计师。2005 年8 月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改名为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六、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天忱先生、李宇先生、张贵玉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06-012 号公告);
    七、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4#LF 精炼工程的议案》;
    (一)、投资概述
    随着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连铸机能力的充分发挥,生产钢种已逐渐向高附加值产品,如电工钢、管线钢、冷轧原料等方向转移,这样对钢水的质量要求就更高了。而原设计是使用4 号转炉工程配套的2 号双工位旋转电极式LF 炉与连铸机相配合,LF 生产能力不足时用板坯连铸车间的1 号LF 炉加以支持。实际生产表明,这样生产的组织难度较大,且钢水在炼钢车间、板坯连铸车间内调度也十分困难。
    针对炼钢厂的具体情况分析,公司决定在连铸车间内增设1 座180tLF炉,年生产能力为206 万吨/年。
    投资概算包括:LF 主体设施、上料设施、除尘设施、给排水设施、LF 变压器室及综合管线等。
    项目固定资产静态投资5,005.95 万元,其中:设备费3,089.05 万元,建筑费1,038.24 万元,安装费239.16 万元,其他费 (含预备费)639.51 万元。
    (二)、该项目投资主体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项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概算价值(万元)
工程项目及名称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 其他 合计 占静态投资%
LF主体设施 538.00 134.16 1904.35 - 2576.51 51.47
LF上料设施 169.06 37.58 453.99 - 660.63 13.20
LF除尘设施 27.20 3.26 42.53 - 72.99 1.46
LF给排水设施 9.74 9.74 37.31 - 56.79 1.13
LF变压器室 56.10 46.80 611.33 - 714.22 14.27
综合介质管线 207.90 0.66 24.17 - 232.73 4.65
小计 1008.00 232.19 3073.68 - 4313.87 86.17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 - - 15.37 - 15.37 0.31
特殊措施费 30.24 6.97 - - 37.21 0.7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271.45 271.45 5.42
预备费用 - - - 368.06 368.06 7.35
静态投资总计 1038.24 239.16 3089.05 639.51 5005.95 100.00
占静态投资% 20.74 4.78 61.71 12.77 100.00
    2、资金来源
    本项目固定资产静态投资5,005.95 万元,全部用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3、实施进度
    本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 个月。2006 年3 月完成主体设备基本设计及审查、施工现场准备;7 月土建主体工程完工、开始设备安装;2006 年11 月热试车、试生产;该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结合本公司发展规划确定的。
    该项目可以使连铸机的生产更加顺畅,有利于连铸坯的效益充分发挥,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十分重要。
    八、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在2005 年12 月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新增股份收购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新增股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进行了披露,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等原因,股东大会的时间当时未定,因此,拟将上述四项议案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一并提交股东审议。
    九、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06-011 号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