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等 关联人 2005年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2004年的
类别 进一步划分 易的比例 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 原主材料等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46,971 2,081,484 99% 1,505,731
耐火材料等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8,548
辅料等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2,877
备件等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401
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0,687
购买燃料和动力 燃料和动力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4,931 114,931 100% 103,734
销售产品 钢产品、能源等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28,000 1,510,440 64% 1,305,091
钢产品 本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214,207
钢产品 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 4,724
钢产品 大连波罗勒钢管有限公司 9,864
钢产品 本溪钢铁(集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54,704
钢产品 天津本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58,693
钢产品 长春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6,159
钢产品 哈尔滨本钢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7,838
钢产品 沈阳北方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15,769
钢产品 厦门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7,566
钢产品 烟台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33,114
钢产品 南京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51,814
钢产品 上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17,986 25,289 98% 22,273
接受劳务 包装费用 本溪经济开发区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 3,300
运费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391
本溪钢铁(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542
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 2,616
港务费 营口本钢国贸物流有限公司 4,126
代理费 本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4,366
检验费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8
其他 商标使用费、土地租赁费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0 635 60% 551
取暖费 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2
劳动保护费 本溪新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关联公司除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母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本溪经济开发区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是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其他均同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
    2、基本情况
    1)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营富;注册资本:470000 万元;主营业务:钢铁、钢材冶炼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2)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有臣;注册资本:88000 万元;经营范围:铁精矿开发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3)本溪钢铁(集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远章;注册资本:4058 万元;经营范围:修理制造电机、变压器等;住所:本溪市溪湖区
    4)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家;注册资本:32000 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5)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宝利;注册资本:13150 万元;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制造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6)本溪新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戈;注册资本:900 万元;经营范围:托幼、宾馆、服务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7)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维国;注册资本:2800 万元;经营范围:冶金渣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8)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杰;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供暖热源开发等;住所:
    本溪市平山区
    9)本溪钢铁(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宝乡;注册资本:2100 万元;经营范围:汽车运输等;住所:
    本溪市平山区
    10)本溪钢铁(集团)国际贸易经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中波;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冶金产品销售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11)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桑培忠;注册资本:10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12)上海本钢钢铁物资销售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刚;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上海市曲阳路800 号
    13)南京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宗华;注册资本:115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南京市水关桥46 号
    14)厦门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宇;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11 号
    15)烟台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树;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0 号
    16)天津本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禹;注册资本:30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17)长春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超;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长春市二道区河东路14 号
    18)沈阳北方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鹰;注册资本:20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沈阳市于洪区陵园街39 号
    19)哈尔滨本钢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明;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销售等;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62 号
    20)本溪钢铁(集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中波;注册资本:50 万元;经营范围:卷板开平及销售等;住所:本溪市平山区
    21)大连波罗勒钢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建设;注册资本:456 万美元;经营范围:钢管、冶金产品加工等;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
    22)本溪经济开发区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德;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包装、加工、销售等;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本溪市经济开发区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本钢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主要为:市场价格,政府价格,其他可参照第三方价格;在没有上述三种价格的情况下,以完全成本加国家税金或购买市场价格加转供成本。本公司与本钢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公司所用炼钢铁水为液态金属原料,所以无论是从工艺流程的要求上还是运输的可能性上,公司都必须100%向本钢集团采购。这部分交易量占整个原材料采购量的90%以上。
    2、公司的热轧产品处于本钢集团冷轧产品的上游,按照就近、批量、低成本的原则和工艺流程相匹配的要求,公司每年要向本钢集团销售30%左右的热轧产品。
    3、充分利用本钢集团完善的原材料、辅料材料采购系统以及成熟的销售网络,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4、公司接受的关联方劳务是因为随着集团内各类子公司的组建与壮大,其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也快速提升,在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上比其它社会协作单位具有明显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5、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1、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2、 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977 年4 月14 日本公司与本钢集团订立了《综合服务协议》;2003 年12月18 日,本公司与本钢集团公司重新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上述协议均已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