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6】17号《关于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意见》,于2006年2月23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告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所有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特作出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本次要约收购所涉及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要约价格(元/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有法人股 3.73 1,480,000 1.25
流通股 5.98 45,000,000 37.94
合计 46,480,000 39.19
    2、本次要约收购期限:2006年2月24日至2006年3月25日,共30个自然日。
    二、要约收购详细资料敬请查阅:
    1、刊登于2006年3月2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上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司》
    2、刊登于2006年3月2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代为要约收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刊登于2006年2月23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上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3、刊登于2006年2月23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上的《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代为要约收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代为要约收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刊登于2005年12月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上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5、上述所有资料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