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宝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6,000万元
    l 反担保:宝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业务收费权提供反担保
    l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8亿元
    l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l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创业")是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开拓污水处理市场在江苏省扬州市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0%的股权,宝应县政府所属仙河污水处理厂持有30%股权。 宝应创业于2005年7月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并于2005年8 月与宝应县建设局签署了《宝应县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协议》,建设并经营仙荷污水处理厂及泵站和管网。该项目投资总额约9,680万元。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截至目前,宝应创业已使用注册资本金支付首期人民币3,800万元,余款将在近期支付。为了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宝应创业董事会已通过决议,计划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贷款,支付剩余投资额。根据贷款银行要求,本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公司此次担保的范围为宝应创业与贷款银行签署的该项借款合同项下宝应创业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和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贷款合同条款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制定。
    日前,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宝应支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宝应创业向中国银行宝应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44个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0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内担保,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宝应创业以其污水处理业务收费权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宝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东升村唐庄组
    法定代表人:林文波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制其70%的股份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宝应创业总资产为56,704,035元,负债总额为15,060,643元,净资产为41,643,392元,资产负债率为26.56%。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宝应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宝应创业向中国银行宝应支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44个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宝应创业以其污水处理业务收费权提供反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讨论认为,本公司为宝应创业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项担保是遵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并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对宝应创业提供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上述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8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8亿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担保协议
    3. 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