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13日电(记者何广怀)针对深圳车险市场的低价竞争今年以来有恶化的迹象,深圳保监局13日公开发表声明,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经保监局审批的车险条款费率,擅自调整条款费率的行为将受依法查处。
据了解,车险业务已成为深圳保险机构必争之要地,去年深圳车险保费收入31亿元,约占同期总保费收入106.4亿元的3成;目前深圳有14家保险机构经营车险业务。深圳保监局副局长陈风表示,车险市场在激烈竞争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车险价格、条款不透明,消费者无法充分掌握各公司车险价格、条款、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不能进行合理的比较和作出合适的选择;同时还有一些保险业务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中浑水摸鱼,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车险市场秩序。为此,深圳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所有公司的车险条款、费率,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深圳保监局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车险产品手续费(佣金)有关规定,并据实列支,今年4月1日前各保险公司报备手续费支付标准,并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有“假退保”“假批改”“假赔案”、撕单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受严厉查处。此间业内人士对深圳保监局规范市场竞争的举措,大多表示欢迎。一家在车险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保险公司发言人对记者表示,他们公司的车险业务今年1月份下降了3成之多,深受价格战之害,他们盼望规范的竞争环境。来自深圳保险业同业公会的消息也说,此间各保险公司的负责人日前开会,已就规范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等议题达成了共识。针对当前深圳市场流行“打折”说法,深圳保监局官员表示,这种说法是不规范的,误导了不熟悉车险改革过程的消费者。在2002年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前,深圳执行不同的条款费率,平均费率水平高于其他地区;改革后,条款费率又各保险公司的总公司自主制定,报保监会批准;各地分公司在使用过程中,经总公司同意可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并由当地保监局批准后执行。因此,目前的费率执行制度,实际没有“打折”的概念;不少保险业公司向客户许诺的“打折”,只是将自己公司目前的费率水平与改革前进行比较而已,所以是不规范的。
深圳保监局官员还表示,目前深圳市场所谓“统颁条款费率”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自2002年车险改革后,条款费率已完全由各保险公司自主制定,深圳车险市场“统颁条款费率”从此已不复存在了;与此同时,一些保险公司又陆续推出个性化车险产品或对费率进行调整,各公司的条款费率已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