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于二○○六年三月十三日召开。应出席监事7人,现场到会6人;郑健龄监事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委托刘利娟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会议经过审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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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