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6]12号《关于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