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 本次担保数量:柒佰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壹仟柒佰万元
    3、 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4、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柒佰万元
    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借款柒佰万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该公司以20辆营运车辆给民生银行作抵押。
    本次担保经过董事会审批并公告后即签约生效,本次担保后,公司总计对外担保金额为柒佰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点为中山南路1117号307室,法定代表人是凌卫总,主要从事汽车出租业务,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止200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5万元,负债总额416万元,净资产798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618万元,净利润40.7万元。
    被担保人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 担保期限:一年
    3、 担保金额:柒佰万元人民币
    4、反担保: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20辆营运车辆抵押给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在本次担保期满后,若该公司未能及时偿还债务且银行要求我司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若我司同意承担还款责任,则该公司20辆出租汽车牌照经营权和收益归我司所有。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曾由我公司担保向银行借款壹仟万元,现已全部还款,此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时落实了反担保,因此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上海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无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除此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与民生银行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