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9年开始编制城市规划到最新的《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新规)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准同意实施。温州城区面积从原先西到双屿,东到杨府山,南至火车站以北的仅50平方公里,到如今的中心城市规划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县行政辖区和瓯北片、七里片(以瓯北柳市快速路为界),面积达1423.6平方公里。 至2020年,半个世纪不到,我市大都市面积将整整扩大28倍。
    空间的扩张给了我们,对于温州这个土地资源匮乏城市很多想象的空间。土地资源会不会不再紧张?土地价格是不是会降下来?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房价也要跟着降下来?“新规”能否解决土地瓶颈规划空间的拓展,实际上也是土地急速扩张和城市化演进的过程。更多的旧城改建需要进行,更多的农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投入房地产建设。城市在一步步的扩张中焕发青春。
    但遗憾的是,从最近几年的土地出让情况看,我市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还是连年在下降。据统计,温州市区从2000年至今,每年的实际投放市场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不足500亩,而且在逐年减少。最新资料披露,2003年市区地块招拍挂土地面积443亩,2004年291亩,2005年十次出让土地面积300亩不到。而依照目前我市人口的增长和居民改善居住趋势,平均每年土地投放面积要在1000亩以上。
    根据土地详查数据,截止到2004年,温州市区总面积1240平方公里(和《新规》面积仅相差183.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38.34%%,水域占28.50%%,平原及山间平地占33%%。如果将平原及山间平地视为适宜建设用地,市区适宜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11平方公里,已建设用地158.38平方公里,除去其他规划控制和配套用地,市区可发展空间只有164.4平方公里。
    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市土地储备中心自1999年以来,至2005年6月累计收储土地6560.29亩,投入收购资金57.9亿元。在收购储备土地的同时,已累计供应土地3735.46亩,收回资金46.8亿元。目前我市现有在储各类土地2800亩,其中可作房地产开发的仅900亩,目前的存量实际上不够两年开发。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建设用地“家底”已经捉襟见肘。
    虽然随着“大都市”概念的推行,温州向东、向南发展的势头强劲,龙湾、瓯海、永嘉瓯北甚至乐清、瑞安都被纳入人们考虑的范围,但是主城区过小的现实和观念短时间内仍难改变。
    房价有“领袖示范”效应
    很多人把2004年房价的疯涨归咎于土地价格的高涨。业内人士认为,实际上土地价格的猛涨,表现了开发商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开发建设一个房子至少需要三到四年的周期,现在拿地肯定不是为了本轮的疯涨利润空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处的黄晓忠认为,房价的形成有其特有的同一区域内价格“领袖示范”的效应。在相对被公认的同一区域内,周边楼盘的销售价格是新盘价格形成重要的依据。我们也可以设想一下,比如说一个房开现在拿了新城一块楼面价格是2000元/平方米的土地,他会开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面市吗?土地差价多出的利润空间,显然是不可能还给市场的。因为,它要比照周边的房价追求利润最大化。土地价格的独立回落,显然不能使房价下跌。而支撑起开发商投地时拿地的信心,显然是对于未来走向的预期,这样看来还是市场在左右着房价,直至地价。
    土地,作为稀缺资源的价值,不能以普通价值规律来衡量,加之非理性的市场房价追涨的“合力”,转而导致了价格的攀升。从近年我市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格看,实际上土地价格的涨幅基本处于一个比较理性的范围。2003年的土地价格同比上年的涨幅也仅8%%,而次年才突然出现一个上曲线。2004年的土地招投挂均价突然比上年增长了122%%。高位盘整后,2005年土地均价同比回落29%%。显示了新政后市的威力,也还土地市场一个真实的面目。可见,土地价格不是决定房价,反过来异常“景气”的房价在主导土地价格。
    土地具有与身俱来的“市场缺陷”。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存在,购房群体的“群羊效应”和盲目从众心理,加之一些规章制度安排促成了居间套利的产生,导致市场正常规律失灵。我们放在大的“视野”看,土地也同样存在着“盲目性”。这些在高位时候拿进的土地,要在本轮盘整期完成销售,风险不可避免。
    大盘运作是机遇也是挑战
    政府干预的产生是与市场失灵相联系的,当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时,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干预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使经济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干预以实现经济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2003年国务院的“18号文件”提出要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市场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即满足10%%高消费者的高档房,适合70%%—80%%居民的普通商品房,15%%—20%%的经济适用房,然后是贫困家庭的廉租房。这个文件较为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在产品结构、价格结构上都比较理想的目标。另外,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区域性很强的市场,产品的可相互替代性只发生在相同或相近区域之间,所以地方政府不仅要保持总量平衡,还应当根据不同地段、不同区位的市场需求供应土地。从制度安排上看,现时土地出让收入已经成为政府经营城市一项重要的内容,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各地地方财政的支柱。而深为密切的利益关系必然会影响决策行为向“理性经济人”方向倾斜,这也是城市发展和发挥调控职能的矛盾所在。
    为了提高住宅区的档次和品质,我市从2003年开始实行大盘出让政策。2003年至2005年公开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地块中,100亩以上的地块占的比重为65%%,这使得在城市许多区域的房地产市场都出现“一地独大”的状况。现在看来,由于地价总额多在几个亿以上,大地块面对普遍温州房开商较弱的资金实力,出现了一些“流标”和“弃标”现象。业内人士认为,大地块出让有利于整体运作,以大盘为前提,才能出精品盘,好盘。但是,面对开发商强强合并或者合资经营不够现状,这些“高额地价”的出让还是留下一些问题。可以说,大盘运作对开发商来说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有意引进一些资金实力强的国内地产界大型企业,探索新的城市运营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接下来连续出现打压的宏观政策的可能性已经不是很大,但是不能误解为对于土地制度有所松动。假设对于市场部分的理性修复也只能出现在个人住房消费领域,对于开发商运做项目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四项标准,对于土地不能作为建设贷款抵押物的原则性规定只会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所以,市场回暖也好,房贷政策松动也好,对于没有实力的开发商来说,拿地门槛一点没有改变。
    至于,房地产市场的某些不正常的现象,温州大学经济学教授马津龙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一些地产商唯利是图、“不按规矩出牌”是搬起了搅乱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石头,终将砸向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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