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06年预计总额 2006年预计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5年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方销售汽水电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50.00 0.13% 39.86
吴江康帕斯实业有限公司 1,200.00 3.20% 1,083.35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250.00 0.14% 243.97
吴江东方丝绸实业公司 1,000.00 0.57%
向关联方采购压缩空气 吴江康帕斯实业有限公司 2,400.00 60.00% 2,365.74
向关联方租赁土地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212.97 100.00% 337.89
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 吴江康帕斯实业有限公司 25.00 100.00% 25.00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100.00% 63,050.00
吴江康帕斯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500.00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 80,000.00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69,277.77
关联方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100.00% 38,974.0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0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志良先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生产销售:丝绸、化纤织物,丝绸复制品、服装、化学纤维、纺织机械及器材、化工原料(化肥、农药、危险品除外);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染色、印花绸缎、电脑绣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至2005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62.44%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吴江东方丝绸实业公司注册资本5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世元先生,企业类型为国有企业。经营范围:销售丝绸化纤织物、服装、化学纤维,制造真丝绸(限分支机构)。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其法定代表人徐世元为公司的副董事长。
    3、吴江康帕斯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6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姚颂伟先生,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经营范围:生产丝绸、化纤织物、丝绸复制品、服装和压缩空气;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其母公司与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市场交易行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效率,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顺利发展。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以上三个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业务,有利于节约市场开发成本,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各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6 年3 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了《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售价与市场价一致,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对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协议,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