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披露了《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详见该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现就整改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况:
    根据整改计划(本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2005年底应归还全部占款。 但截止目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实际累计归还款项4400万元,尚余280,725,537.22元未归还。
    二、解除违规担保进展情况
    经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确认,该公司已实际收到股权转让款36,337,029元(关于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详见2005年4月19日公告)。亦即,本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提供担保减除了36,337,029元,尚余109,995,638元担保未解除。
    截止公告日,从公司已掌握的资料显示:本公司已解除的对外担保累计为146,337,029元,尚未解除的对外担保累计为315,017,562.47元。
    (一)、已解除违规担保
    1、本公司为武汉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事宜,本公司于2005年5月19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洪山区支行来函,确认该笔贷款已于2005年3月23日归还(见200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2、本公司为中油飞天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8000万元提供的担保,目前担保责任已解除。(见2005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3、本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提供担保减除了36,337,029元。
    (二)、尚未解除违规担保
    1、本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提供担保减除了36,337,029元,尚余109,995,638元担保未解除。
    2、本公司为南京恒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三笔累计101,470,905元),目前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3、本公司为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提供担保(见2005年8月20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目前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4、本公司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700万元提供担保(见2005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目前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5、本公司为广州景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见2005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目前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6、本公司为中实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向袁建华借款1400万元提供担保(见2005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经法院判决,公司须承担担保责任(见2006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7、 经法院判决本公司对上海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木桥支行借款利息227,438.18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上海飞天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木桥支行借款利息323,581.29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公司仍将继续督促相关借款单位并配合监管部门工作,争取早日解决占款及解除违规担保事宜,公司将继续通过可行的法律途径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追讨欠款。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