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2、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500万美元,累计担保4,995.3798万元人民币。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6年2月28日,本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99,635.23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10日,为合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其中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MEADLAND LIMITED出资1,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注册地址:福清市宏路镇;经营范围:生产透明和本体着色浮法玻璃,深加工特种玻璃、工程玻璃及售后服务。截止2005年12月31日,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919.1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555.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363.69万元。2005年底,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投入生产,Low-E玻璃生产线将于2006年4月份投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500万美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在现代建筑中,追求大面积采光的玻璃设计已成为潮流,与此同时节能玻璃特别是Low-E玻璃为建筑设计的节能性创造了条件。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于2005年建设浮法玻璃深加工项目,生产平钢化玻璃、平夹层玻璃、中空玻璃、Low-E玻璃等品种,使公司在平板玻璃领域不但拥有汽车级、制镜级高档优质产品,同时向高档建筑、装饰领域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因此为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2月28日,本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99,635.23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都为连带责任担保。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