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讨论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用了一个让同行们也十分吃惊的词——“生物海盗行为。”
    他解释说,在知识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建立在国家法律基础之上,但我国由于缺少保护传统知识的专门法律,在相关国际谈判中处于被动局面。 中医药被其他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也屡有发生,这意味着我国的传统医药知识面临“生物海盗行为”的威胁。所以,建立并完善适合中医药发展的保护与利用制度十分紧迫。
    他呼吁建立适合中医药发展的保护与利用制度。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中不利于传统知识保护的条款内容;修订、完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使其更符合中医药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要加快《传统医药法》的制定工作,主要解决两个大问题,一是传统医药的方针和政策得以法律制度化,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二是管理方面体现中医药规律、特色问题。
    于文明说,只有建立了适合中医药发展的保护与利用制度,才能有效防止“生物海盗行为”,真正把国家“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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