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4日批准了修改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上午9时20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批准的规划纲要,将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纲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满怀豪情地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