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焦化公司)在建设银行拜城县支行申请50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煤矿技术改造,期限5年,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30日,注册地新疆拜城县建设路经贸委3楼,法定代表人高虎,注册资本1412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洗煤、炼焦;原煤、焦炭销售,煤焦化附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边境小额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焦炭出口)。本公司持有其92.92%的股权。截至2005年12月31日,煤焦化公司资产总额47,016.73万元,净资产18,927.24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34.88万元,净利润3058.5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煤焦化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产业,煤矿技改是公司稳步经营、持续发展的关键,煤焦化公司财务稳定,经营业绩良好,没有担保风险,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余额为22,561万元(其中对外担保5,34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3,775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3,446万元),逾期担保10,004万元。担保总额占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37.49%。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