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3 月13 日,本公司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 会议于2006 年3 月3 日以传真或电邮形式由专人通知各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周来先生主持,到会监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200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00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以下决议(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内容准确、真实、完整。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的事项,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与子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况发生。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 六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