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3月13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决算方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增加条款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2005年度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程序运作。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依法运作方面不存在问题。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有效执行,保证了生产经营的良性运行。
    3、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49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由合理,程序合法有效。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公告的预计数基本相符,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6、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反映了公司2005年整体运营情况。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