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股本3.8678股
,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获得流通权
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期满后,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③根据特变电工与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变电工将受让新疆国投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8000000股,若新疆国投转让
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公司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新疆国投的对价支付义
务及相关承诺义务将由受让方特变电工履行。
    2、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国投和上海杨行铜材有限公司3
家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②新疆国投和杨行铜材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广东博闻承诺,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在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其它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上海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根据宏联投资与杨行铜材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宏联投资将受让杨行铜材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5219500股,若杨
行铜材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公司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杨行铜材的
对价支付义务及相关承诺义务将由受让方宏联投资履行。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4月
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
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7日至12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
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
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7日13:00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
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17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审议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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