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2006年预计金额 2005年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采购产品 包装编织袋 北京磁城科贸有限公司 300 295.23 2.26
销售产品 烧结磁器件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400 162.34 0.75
北京矿冶总公司 710 249.30 1.15
小计 1,110 411.64 1.90
提供劳务 水、电、房屋租赁、运输等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1,255 1,315.04 86.19
北京钨钼材料厂 45 36.00 2.36
北京捷安货运公司 150 141.34 15.96
小计 1,450 1,492.38
进出口代理 代理进费用口 北京矿冶总公司 50 50.20 100
代理部分产品进出口 0 382.58 21.5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法定代表人:孙传尧
    注册资本: 22,272.2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
    成立日期:1956年。 1999年作为12个重点院所之一,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于2000年5月1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技术、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及合金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化工原料;植物胶、机械、电子、环保工程、自动化技术、节能工程、资源评价及测试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国家专营专项除外);工程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销售。业务包括:采矿工艺、矿山机械、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工程爆破、矿山系统工程、各种矿石的采矿、选矿设备、选矿药剂、自动化工程、计算机应用、火法与湿法冶金工艺、冶金设备、金属复合粉末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理化测试、环境工程、矿山复垦、工程设计、信息技术等专业。
    (2)北京矿冶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传尧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
    成立日期:1993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经营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技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3)北京磁城科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言孝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草桥28号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上述开发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塑料编织袋制造;包装用木箱制造。
    (4)北京捷安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士伦
    注册资本: 8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草桥28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
    (5)北京钨钼材料厂
    法定代表人: 李炳山
    注册资本:1,615.3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6月1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216室
    经营范围:制造钨材,钼材压延加工。
    2、公司与关联方关系
    (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
    (2)北京矿冶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全资子公司。
    (3)北京磁城科贸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全资子公司。
    (4)北京捷安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控股子公司。
    (5)北京钨钼材料厂为北京矿冶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矿冶总公司、北京磁城科贸公司、北京捷安货物运输公司、北京钨钼材料厂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的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拖欠货款或长期占用资金并形成坏帐的情形。
    4、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6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1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其下属企业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各类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首先,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其次,通过关联交易可以有效配置双方的内部资源,同时,降低双方的费用支出、提高效率、提高盈利水平。第三,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方法:优先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可供参照的,以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确认同意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这种定价方法确保了本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对于执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提供供水、供电系统及维修,房屋租赁,生活设施等综合服务,长期以来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且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关联采购方面,借助于北京矿冶总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实力,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铁红和设备由北京矿冶总公司代理进口。为减少关联交易数额,自2005年4月起公司已自行向国外进口原材料,不通过北京矿冶总公司代理进口;公司所需的产品包装编织袋及印刷品大部分由北京磁城科贸公司提供,大大降低了本公司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使公司能够集中于主业的生产经营。
    关联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的烧结磁器件为控股股东生产矿山设备的一部分原料,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客户,公司节约了相关的营业费用。北京矿冶总公司购买部分公司生产的磁器件产品及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部分锌制品,并出口到国外,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已于2006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预案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表示认可,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测200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关联交易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协议、合同仍沿用已签订的协议、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签署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