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3月15日讯 记者黄日飞报道:广东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殡葬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发生严重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和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员以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近年来,广东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推行火葬、治理乱埋乱葬、深化葬法葬礼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涉及殡葬工作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出现了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些乡镇违规收钱默许土葬、借殡葬改革之机敛财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未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个别地方对违规殡葬行为查处不力,导致出现“有钱”、“有势”就可以将遗体土葬的现象,严重干扰了广东的殡葬改革工作。
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日作出批示,明确要求殡葬改革工作要从各级干部做起,凡是违反规定搞土葬的干部一律以党纪政纪论处。
《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去世后一律实行火葬;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后凡不按规定实行火葬,违规进行土葬的,要追究该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责任;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要积极革除丧葬陋习,不得大操大办或在丧事中造谣惑众、诈骗财物和搞封建迷信活动,违者除按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处罚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据介绍,广东还将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监管,认真查核群众反映的问题,重点查处那些无视国家和省殡葬管理的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违规收费默许土葬、借殡葬改革之机敛财的行为;搞假火化、虚高火化率、骗取殡葬改革政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等。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