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非常高兴今天参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今天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面,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这样一个座谈会,我认为是非常有意义的。通过这个形式,大家交流情况,介绍工作,谈怎么保护消费者一些体会和感想,或者提出一些建议。 通过这样的形式,我认为使我们富有维权职责义务的部门集中公开向广大消费者汇报我们维权的工作情况,同时也是向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宣传维权重要性的一次活动。有利于强化我们的维权意识。 下面我把我们质检部门的维权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我介绍的题目是坚决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十五期间,全国质检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假治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严格执法、标本兼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共查获假冒伪劣货值154.4亿元,立案查处84.6万起。捣毁窝点2.6万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04起。
一、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产品质量问题入手,增强了打假维权的有效性。对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产品,特别是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始终保持了打假与整治的高压态势。一是突出重点产品,组织专项行动。针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假冒伪劣问题,组织专项行动,着力端窝点堵源头,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伪劣的滋生蔓延。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集中解决区域性制假问题。对一批制作“黑心棉”、“土炼油”、“地条钢”劣质化肥、劣质人造板的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有关地方质监部门还参加了山西平遥牛肉、江苏太仓肉松、重庆火锅底料、山东龙口粉丝、河北地沟油等20多个区域性假冒伪劣食品质量问题的整治。 三是突出大要案,严惩违法分子。坚决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超过5万元、货值金额超过15万元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仅仅2000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打假联合行动至2001年2月,就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2731人。近年来,还先后发生了劣质奶粉、禽流感、苏丹红、猪链球菌、孔雀石绿、甲醛啤酒、PVC保鲜膜等一系列突发事件。质检系统积极建立健全指挥机构和应对预案,加大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好市场准入关,努力从源头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一是加大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共动118017家企业、164355种产品,实施了国家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企业采取公告、曝光、整改及后处理等措施,提高了产品质量。二是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已在完成米、面、油等老五类和肉制品等新十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基础,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共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60000张,28大类的370种食品纳入市场准入体系,占食品种类的70%。企业获准使用QS市场准入标识,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三是对危及健康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召回,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已对进口汽车、插头、插座等类产品实施这个机制,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三、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名优产品和优质服务。为引导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时,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自觉抵制假冒伪劣,我们在加大打假力度的同时,的坚持扶优扶强,帮助企业生产更多的名优产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将假冒伪劣“挤”出市场。 一是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全国共有900多个市(县)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已推出925个中国名牌产品。2005年还首次确认2家企业的三种产品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二是实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目前,已有105大类2152家企业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促进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制度,对近500种产品实施原产地域保护,提高了这些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是推动实行了产品质量“三包”制度。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发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三包”规定,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获得赔偿提供了依据。许多经营者通过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和服务费或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了民事责任,促进了经营者、销售者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
四、为受理产品质量的投诉提供便捷的通道,调动了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权、参与打假的积极性。各地质监部门从1994年开始,设立了受理产品质量投诉专门机构,12365举报投诉电话系统也相继开通,质检总局还会同财政部、工商总局发布了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调动了广大消费者维权、参与打假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共受理产品质量申诉69.3万件,为用户和消费者晚会经济损害24.8亿元。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办受理投诉案件23.6万件,为消费者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还先后开展了“中国质量万里行”、“3.15质量万里行论坛”、“省会城市、直辖市窗口服务、后后服务等系统服务质量明察暗访”等系列活动,并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提出建议。通过解决产品质量投诉举报问题,融洽了政府和群体的关系,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五、建立标兵兼治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打击与遏制假冒伪劣违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协助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刑法》制售伪劣商品罪的条款解释,土地了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的草案,已颁布施行。二是制定完善了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颁发“黑心棉”原料和“吊白块”监督管理办法等30多部规章。拟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三是按照“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要求,立足实现对夏新家用事业部“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实施了辖区打假责任制。四是对无证照制假及有个证照故意造假的生产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五是加快了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步伐,研究开发了一批快速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了打假技术保障有力。
“十五”期间,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打假和维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面临的打假治劣任务仍然很重。为更有效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将始终不渝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打假治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促进整顿和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入开展。
(一)以全面落实打假责任为抓手,努力使假冒伪劣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在地方政府落实“打假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强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源头打假的责任”。通过全面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使假冒伪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恶性制假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大要案屡屡发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地区,多年没有改观,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二)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产品。加快产品质量振兴步伐,力争有更多的市、县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不断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完善名牌撇家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创造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鼓励优势企业争创世界名牌。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扶持一批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规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管理体系,加大对假冒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打击力度,提高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使产品质量水平有一个新飞跃。
(三)加大对关系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的力度,并从基层专号落实,把监管重心下移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解决“三农”问题,要从实际出发,从做好具体工作入手。多年来打假工作的实践表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应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将继续突出食品、农资、建材、黑心棉等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产品热点和难点问题,实施专项整治。对制假售假形成一定规模、工作薄弱的重点地区,会同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组织系统内外联合行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突出解决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继续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和儿童食品卫重点产品,确定当地百区(县市城乡结合部)千点(村镇加工点)万户(小作坊和黑窝点)为整治对象,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始终把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打假治理劣的重要内容,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农资大要案。
(四)着力治本,不断建立和健全解决假冒伪劣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关产(商)品监管、修理更换退火责任规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法规;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诚信体系运行机制,加强对制假企业、制假分子违法行为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黑名单”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失信些微惩戒作用;完善打假维权的预警制度,分析、预测和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苗头性、区域性、趋势性问题;推广基层创新的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技能,提高打假维权的有效性;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