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3日以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3月14日在奉化银凤山庄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亲自出席的2名,其中监事郭昭先生因出差原因,授权委托监事李晓新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顾荻江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时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0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