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006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发布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7日、20日、2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2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9日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是2006年3月8日和2006年3月17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9日,凡在2006年3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即2006年2月27日起停牌,于200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6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议案,公司股票持续停牌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 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10-82411798、010-82410960、010-82410089
2、 传真:010-82413213
3、 电子信箱:zhengquanbu@sanyuan.com.cn
4、 公司网址:www.sanyuan.com.cn
5、 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29号409室
邮编:100085
电话:010-82411798
联系人:付静
3、 登记时间:2006年3月16日-17日9:00-11:30,14:00-16:30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3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元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
2、 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10日至2006年3月20日。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
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3月20日和3月2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42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363429;投票简称均为:三元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三元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投票举例
例如,流通股股东同意《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29/363429 买入 1元 1股
流通股股东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29/363429 买入 1元 2股
流通股股东弃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29/363429 买入 1元 3股
八、其它事项
1、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6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