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航天科技公布股改方案。其对价安排由送股与定向回购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占全部非流通股份的比例,以每10股流通股获得2.5股股份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
2、在上述送股的同时,航天科技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对航天科工运载火箭发射系统技术有限公司99%的权益及北京发射系统工程技术分公司资产及负债评估后价值共计9303万元,按每股3.29元的价格且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航天科技的股权比例,共计向非流通股股东回购其所持航天科技28276596股股份,航天科技回购的股份将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回购完成后,航天科技不再拥有航天科工运载火箭发射系统技术有限公司99%的权益及北京发射系统工程技术分公司资产及负债,转由非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航天科技的持股比例持有。
公司控股股东科工集团特别承诺,航天科技股改期间,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况,科工集团将代其垫付。代为垫付后,被垫付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科工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科工集团的同意。
同日,ST民丰公告,经所有参与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将原对价方案:“ 公司现有之非流通股股东辅仁药业、金礼发展有限公司、民亿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第十印染厂、上海华申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永新雨衣染织厂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0.5股股票。”修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1股股票。” 经与流通股股东协商,在原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基础之上,新增一项对价安排:根据公司在2005年4月21日及2006年2月7日与辅仁药业所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该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应将评估值为3950.07万元的设备置换给辅仁药业。
辅仁药业现同意,该等置换出设备转让至辅仁药业名下后将委托公司处置该等置换出设备 处置所得的全部收益均归公司所有,并且,处置期间与置换出设备相关的一切收益亦均由公司享有。根据有关评估结论,该部分对价应相当于公司所有股东每10股获送2.22元净资产。
冠豪高新将原对价安排:“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支付2.8股股份的对价即总共获得1680万股。”修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支付3.2股股份的对价即总共获得1920万股。”
金龙汽车、三元股份、云天化、皖通高速、南方摩托、黑牡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当地国资部门审核批准。
此外,原水股份股改方案已于近日召开的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中获得通过。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