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起一律按照物价部门监制的价目表收费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蓝岚报道:市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广州市的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必须统一使用经由物价部门监制的维修、零配件价目表。各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广州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统一使用经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的《广州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收费价目表》(以下简称《维修价目表》)和《广州市家用电器零配件价目表》(以下简称《零配件价目表》)。
物价局要求,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维修价目表》和《零配件价目表》,也可以通过公示栏、手册、电脑触摸屏和滚动屏幕等方式,将维修项目、标准予以明示。提供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当在服务前向用户出示与经营场所公布的价目表内容相一致的维修项目和标准,便于用户查询。
结算时,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出具结算清单。结算清单应如实写明所维修项目的检查费、修理费和辅料费,以及维修所更换零配件的名称、数量、价格等,上门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还应标明上门服务费。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据悉,市物价局将组织对电器维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单位,将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举难保顾客不受欺诈
行内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如果单凭规定维修店明码标价并不能彻底解决顾客受欺诈的问题。“家电维修最大的支出是零配件费用,而这方面猫腻最多。消费者被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于电器专业知识不太了解,零件明明可以修好,维修的人却称要换掉,就只能听凭维修人员摆布。消费者要避免上当被宰,只能选择一些有信誉或者特约资格的维修店”。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