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4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及三届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按公司总股本36600万股计算,
每10股派人民币5元(含税);B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
    二、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通过煤矿资源整合及技改方案的议案,投资总额合计127935.93万元。
    五、通过公司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的议案。
    六、通过受让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250
万元股权的议案。
    七、通过投资新包神铁路的议案:新包神铁路计划修建包头至大保当段全
长246公里,投资估算76亿元,项目资本金26.6亿元,总注册资本金最终占项目
总投资的40%。其中公司出资3.32亿元,占总股本的12.5%。新包神铁路首期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交纳,其中公司受让伊泰集团有限
公司股权后首期出资为1250万元。
    八、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九、通过投资建设酸刺沟煤矿铁路专用线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5.03亿元
,资金来源为资本金1.76亿元,占总投资的35%,由公司自筹,其余申请银行借
款。
    十、通过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投资1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根
据持股比例对呼准铁路公司在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合计金额为2800万元,期
限为7-14年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十一、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
间接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伊
泰准东铁路向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具体期限以伊泰准东铁路公司与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为丹龙药业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为贰仟万元整的流动资
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为12900万元,且全部为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它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十二、聘任刘琨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8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及其它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