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59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