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所做贸易融资未能到期付款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代其支付到期的贸易融资款项,金额不超过等值24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4个月。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4300万元。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公司尚未与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里区信宏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周昆山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06年2月28日,公司资产总额81,441,538.46元,负债总额1,006,191.46元,净资产80,435,347.00元,净利润435,347.00元。我公司占该公司55%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所做贸易融资款,金额不超过等值24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期间:期限不超过4个月。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430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47.14%,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