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军
实际赔偿比例大大低于预期
昨日刚刚就民事赔偿案启动调解机制的*ST广夏,当日就向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的代理律师发去了初步调解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提出平均每10元诉讼请求金额支付约2.2股*ST广夏股份,此举引起了众多原告的强烈不满。
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同时强调,初步调解方案仅作为参与谈判股东为协商谈判的目的提出的单方的原则性意向,对于未能在该协商谈判中与参与谈判股东达成正式协议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上述协商谈判方案并不构成参与谈判股东的义务或承诺,4月12日后,初步调解方案将自动失效。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ST广夏民事赔偿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严义明。他告诉记者,众多原告认为赔偿金额与诉讼认定的赔偿标的额相差甚远,实际赔偿比例20%都不到,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责任编辑: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