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17 日发布了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其中第十节第三款第(四)项中提及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我公司资金人民币100 万元,该笔占用资金预计于2006 年12 月31 日前一次性清偿完毕。 现公司就该等清偿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该项清偿将采用现金方式进行。
    同时,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17 日发布的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摘要》7.4.2项中“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一项的内容全部修改如下:“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为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我公司原持有中信证券2000万元股份,2004年度应得股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已于报告期内由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代为领取。截止报告期末,该笔款项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给我公司,构成对我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目前公司正就该笔款项的清偿事宜与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协商,预计于2006年12月31日前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完毕。
    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在2006年底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17 日发布在巨潮咨询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摘要》也将按上述内容进行修改,特此公告。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