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王海波通讯员穗协宣)记者昨天获悉,市政协委员于江虹的提案认为,近来,劣质花生油、转基因奶粉等问题食品流入市场的情况不断发生,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广州市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以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在答复中表示,目前《食品安全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食品安全法2005年6月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并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修改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已经规定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采取措施召回不安全食品的法律责任。而市人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一般需要两年的时间,到时《食品安全法》很可能已颁布实施。因此,为避免与《食品安全法》冲突,广州暂时不会制定食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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