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王宏刚坐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里,等待为他的服装厂申办年检手续。行政大厅里宽敞明亮,窗外不时还传来潺潺的流水声。“这里环境很好,办事程序也很便利”,王宏刚满意地告诉记者。他不大知道的是,为了让市民方便办事,深圳已经进行了三次行政审批改革。
早在1998年和2000年,深圳就率先进行了两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事项从原来的1091项减少到395项,而2003年8月启动的第三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次对部门权力“伤筋动骨”的改革。其间曲折风波所反映的,依然是现在地方政府转型的难点。
依法削权
深圳市启动第三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首要特点,是依法削权。“和前两次改革大不一样”,作为此次清理小组中专职专家的李红光研究员表示,前两次由于无法可依,削减审批权限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部门出于不同目的的考虑,抵制削减相关审批事项的事情屡屡发生,改革的效果可想而知。
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的实行为深圳行政审批改革提供了衡量的标准,哪些该削减,哪些该保留,很容易判断,避免了许多争执。同时,和前两次不同,这次改革十分重视倾听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专门成立了由来自律师、外商、服装、电子、拖车等九个行业的43个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提出取消某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理由和根据,同时在专家组之外还组织了各界人士专门提出意见。而组织者也由过去市体改办变为市纪检监察部门。
与此同时,集中体现民意,也是改革中始终强调的。深圳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将各项审批事项都在网上公布,敞开大门,建立网站,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书信、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为了充分吸收民意,外商协会专门组织200多名外商开会,动员他们多提意见,最后共征集到社会各界意见300多条,并把这些意见吸纳到改革过程中。 改革中,专家清理小组共清理出审批事项600项,取消了260多项。部分部门审批权限一削到底,比如建设局,改革前有审批事项61项,改革后只剩下了“施工许可事项”一项。
六位专家被“招呼”吓跑
取消审批权限实质是利益的博弈。这场博弈开始之初,就发生了六位专家被吓跑的事情。
刚开始,专家组共有36人,为了保证工作效率,每个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都是保密的。但是工作刚刚开展十多天,就有六个专家被有关部门悄悄打了“招呼”,于是他们便不辞而别。他们前几天还在会上发言,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但这之后,这六个人都不来了。记者从专家组其他成员处了解到,那几位专家都是来自基建领域的,其中有人说,“现在的基建审批要几十天,得罪了一些部门,以后要审批可能需一年多了。” 这六位专家大都是间接或通过电话被人打了“招呼”。其中一位在提建议时火力最猛、也最有经验,她被人直截了当地找上门来建议退出。并有人找到市审改办,说这位专家不适合该工作岗位,建议将她调开。
更过分的是,在市长办公会召开的时候,这位专家竟然被挡在了会场外面。那天,她带着会上要讨论的材料,早早走进会场,在审改办领导和其他成员旁边坐下来。这时候,一位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走到她的身边,将她喊了出去。“有人反映你不是审改办的,你不能参加会议,只能在外面等候。”
这位专家很惊讶,“是领导要我来的啊,我的发言稿还经他们审过呢,怎么就没有资格参加会议了?”但那位工作人员仍不让她进会场。没有办法,她只得在会场外等。 恰好这时一位审改办领导经过,惊讶地问:“会议都开始了,你怎么还在外面?”她这才得以回到会议室重新开会。关键时刻,深圳市领导表明了强力支持“清规”的态度,时任深圳市市长、现任深圳市委书记的李鸿忠在动员大会上发表了火力十足的演讲:“我枪膛里装满了子弹,谁反对这场改革我就向谁开火……”
当一些专家被打“招呼”、被威胁的时候,一些市领导亲自出面给有关部门谈话,保证了专家队伍的稳定,在那六位专家退出之后,又补充了新人,后来专家组人员增加到43人,并坚持工作到最后。
为了顺利推进改革,该市在改革前还专门对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岗位轮换,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干部大轮训,学习领会《行政许可法》等法规精神。等到改革开始的时候,哪些审批事项应当清理,各部门都心中有数了,这大大地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几项亿元级审批事项被砍
特区决不能特在审批事项多,而应该进一步放开,减少审批事项,这是深圳第三次审批制度改革的出发点。一些审批权限包含着巨大的利益,有的一项审批每年就是上亿元的收益。这样大的利益诱惑,难怪有些部门很不情愿将改革推行下去。
深圳市特区公证条例规定,企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否则不准转让;并且许多公司已经亏损得很厉害,但还必须按当初注册资金收取公证费用。这成为市场经济下股权转让的一大障碍,各方面意见很大。而仅仅此项公证事项,公证处每年就有上亿元的收入。专家组成员指出,深圳的规定不能和法规相抵触,必须把办事程序法定化。因此,这项审批事项没有逃过被取消的命运。
另外,按深圳特区法规规定,凡是租赁房屋都要到租赁办公室登记,然后上交房屋租赁管理费,否则就办不出营业执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注册出了难题。有位审改办专家透露,租赁办仅此项收入,每年就高达1.4亿元。
专家指出,此项审批事项,有两点违法。其一,国务院已取消了房屋租赁核准事项,那么“登记”这一做法本身已没有根据;其二,按照国务院2001年35号文件规定,早已取消了房屋租赁管理费用。专家给深圳市工商局提意见,深圳必须首先遵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最终工商局同意取消该项审批。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