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招收的首批印度籍乘务员完成培训,新鲜出炉。而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在2005年年底,中国南方航空(行情,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面向韩国招收30名韩籍空乘。
    国内的航空公司为何热衷于招收外籍空姐呢?为何不把机会首先给国人呢?为中国公民提供就业机会,首先就应是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啊!
    优先将就业机会给本国人,不仅是一个惯例,更是许多国家的法律、政策所严格要求的。 我们听说过韩国、印度这样的国家,到中国或者其他国家招聘空姐的事情吗?至于美国、英国等国,在就业方面的相关规定之严格就更不用说了。为了给国人增加就业机会,这些国家几乎都对外国人在本国的就业做出了极为严格的规定。违反规定为外国人提供就业机会,甚至可能触犯法律,进而受到法律的惩处。
    东航和南航招聘外国空姐后,都对这些空姐进行了教育培训。通常情况下,为了培训本国公民的劳动技能,促使其素质的整体提高,各国政府每年要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倘若这笔培训费用乃国家所出,则有利用纳税人的钱给外国人服务之嫌。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就业形势更为严峻。1998年到2005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升趋势明显。为了求得一个工作机会,一些大学生不惜接受低工资,甚至零工资就业的条件。
    之前,笔者曾经撰文指出,招收外籍空姐是企业社会责任缺位。现在看来,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缺位的问题,也是国家政策、法律,对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和我国企业聘用外国人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严厉而系统的惩戒措施所致。1986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允许,不得在中国就业。"至于何种条件下,中国政府机关才允许,由谁来检查和监督,则没有符合现实情况的系统而明确的规定。
    而且,惩戒措施也缺位。外国人违规在华就业,所面临的处罚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不算严厉的处罚针对的对象仅限于外国人,对于非法聘用外国人的企业,则未有惩戒措施。
    现在,在华非法就业和合法就业的外国人都在急剧增多。针对外国人在华就业作出系统的规定,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已经成为现实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