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重疾险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论断将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推上了风口浪尖。
    3月17日,在中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期间,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代表保监会正面回应上述论断。
    王治超介绍,重疾险始于1995年才传入中国,是典型的舶来品,各家公司采用的也都是国外的疾病发生率。在中国保监会报备的796个健康险产品中,有199个属于重疾产品。
    根据保监会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已经占整个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1%,其中重疾保费收入达到380亿元左右。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的重疾产品保费收入分别占其总保费的17.49%和16.63%。其中,2000年,中国人寿推出“康宁定期”和“康宁终生”两个重疾险种以来,累计赔付已达53.54亿元。仅2005年,因疾病发生赔付就达16.16亿元,占其总赔付金额的23.24%。
    王治超认为,“基于这些数字,所以重疾险并不是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而重疾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保障的范围也恰恰是一部分可保的疾病风险。”
    “首先要完善产品的审批和备案制度”,王治超说,尤其针对重疾险,“我们将改革现有的产品审批制度,邀请社会相关专家尤其是有医学背景的专家参加,共同参与审查,尽量使产品与消费者的需求相吻合”。
    此外,还要尽快出台重大疾病业务的标准,“例如什么是重疾,重疾的病种、数量,包括重疾险的标准条款等”。
    据中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消息,目前,保监会正在推动销售人员的分级分类考试,还有寿险理财规划师的相关考试等措施,推动保险业的专业化和诚信体系建设。
    王治超表示,除了对上述销售入口的管理外,核保核赔作为“出口”,管理同等重要。保监会计划推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核保核赔工作小组,推动行业出台标准的核保核赔制度。“如果需要,保监会将考虑出台人身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办法。”
    王治超认为,加强创新,首先要在产品上尽力推动本土化的进程,例如推进对于中国自有疾病发生率数据的研究。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编制保险业自己的疾病发生率表已经被保监会提到日程上来,但由于与目前已经掌握大量疾病发生率基础数据的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之间的信息共享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该表的编制还需要经历一段漫长的过程。 |